壹、依據本公司102年04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,總額新臺幣200,000仟元,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5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。貳、公告事項茲依照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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